5月20日晚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向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金科,000656.sz)就2023年年报下发问询函,要求金科股份于6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
深交所要求金科股份结合报告期主营业务所处行业环境、经营状况,说明报告期房地产销售收入增长且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收入、毛利率水平及变化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行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量化分析报告期酒店经营行业收入大幅下降但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毛利率水平及变化趋势是否偏离同行业可比公司。
深交所要求金科股份说明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货币资金余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并结合该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远低于有息债务余额、资产负债率较高、大额票据逾期等情况,分析说明该公司短期及长期偿债能力,并就流动性风险事项作出特别风险提示。列示截至目前有息负债的债务类型、具体金额、到期日、偿付安排、还款或展期情况,并结合有息负债未来一年内到期金额及逾期情况、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现金流及重要收支安排、公司融资渠道及融资能力等,说明该公司相关债务违约处置进展及面临的困难,该公司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作出特别风险提示。
年报显示,金科股份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32.32亿元,同比下降51.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7.32亿元,亏损收窄59.18%。其中房地产销售、房地产建设、酒店经营行业分别实现收入617.87亿元、5.76亿元、1.95亿元,较上年度的增长率分别为26.09%、-30.60%、54.44%,毛利率分别为12.66%、-5.05%、75.98%,同比分别上升7.05个百分点、下降4.49个百分点、上升30.43个百分点。
截至2023年末,金科股份资产负债率为90.8%,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70.38亿元,较期初下降18.23%,其中与合作方及资方共管资金14.38亿元、预售监管资金18.74亿元、被司法冻结29.20亿元等,有息负债(含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期末余额共计726.50亿元,有息负债余额远高于货币资金余额。截至2024年4月末,金科股份已到期未支付应付票据59.56亿元、已到期债务本金合计239.16亿元。2021、2022、2023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2.99亿元、-186.72亿元、-26.97亿元。
2023年年报显示,金科股份存货期末余额为1448.53亿元,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5.39亿元,同比下降七成。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详细说明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涉及的具体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处城市、项目业态、开发建设状态、存货账面余额、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等。
此外,2023年支付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61.73亿元,其中,联营、合营企业和合作方经营往来款项11.85亿元,单位资金往来42.54亿元,代收代缴款项1.56亿元。金科股份需要说明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比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主要往来款项的款项性质、交易对方及其与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构成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否及时履行恰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如适用)。
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披露日,金额股份连续12个月内累计收到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334.9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4.6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第三人被诉的案件涉及金额332.3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7.35%。2023年末累计计提预计负债6.64亿元,较期初增长0.09亿元。
深交所要求金科股份全面自查并逐项补充说明公司当前所涉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涉及标的及金额、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判决结果、执行情况、当前进展以及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的应当将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条件等,说明该公司是否就相关诉讼承担了现实义务、履行该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该义务的金额如何计量,报告期及以前年度计提预计负债是否充分、合规,相关诉讼仲裁案件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通过计提预计负债规避公司净资产为负的情形。